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程序
来源:天津承兑汇票作者:天津承兑汇票日期:2019/03/26浏览: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是指银行承兑汇票持有人委托其开户银行向承兑人收回汇票所记载款项的行为。银行承兑汇票托收程序主要如下:
1、由托收银行会计岗在银行承兑汇票汇票背面背书栏加盖结算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员签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
2、填制托收凭证,在付款人栏内填写承兑人全称,在收款人栏内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托收银行全称,账号填写为银行账号,在第
三、四联的收款人开户银行签章栏内加盖结算专用章,在“托收凭据名称”栏注明“银行承兑汇票”及其汇票号码,在备注栏注明汇票到期日期和银行承兑汇票托收行大额支付号。
3、将上述填好的托收凭证连同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原件、有关背书暇疵的书面证明等用特快专递邮寄方式直接寄往承兑人(行、社)办理收款。承兑汇票诞生在14世纪的意大利,早期商人、银行家们,发明了一种“四人汇票”,即汇票上有四个签字人,他们分别签字负责有着不同的分工,包括:进口商、进口商银行(进行承兑担保)、出口商银行(提供交易中的实际款项)、出口商。
4、将第五联贴现凭证及特快专递第三联作第二联托收凭证的附件专夹保管。承兑汇票发明之后,被广泛用于贸易结算和资金融通,不仅直接推动了贸易和金融业的发展,也为后来投资银行的票据承销和经纪业务奠定了基础。
5、在收到承兑人划回的款项后,将专夹保管的第二联托收凭证抽取,作为大小额来帐凭证的附件进行账务处理。天津承兑汇票付款人承兑以后成为汇票的承兑人。经购货人承兑的称“商业承兑汇票”,经银行承兑的称“银行承兑汇票”。